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广商院教 [2017] 21号,2018年5月24日
教材是教学活动的基本载体,教材工作是深化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教务科研处是学院教材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全院教材的订购、发放、费用核算,并负责教师自编教材的审批、印刷、发放等工作。
(二)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在分管教学的副院长领导下,由各系部分管教学的系领导组成,负责组织、领导我院教材建设工作,是对教材进行研究、指导、规划和评审的工作机构。
二、建材建设
(一)教材质量是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各系部领导要提高对教材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教材工作的领导。
(二)教材建设是学院的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系部均应紧密结合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教材建设规划。
(三)学院支持和鼓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学第一线的教师编著教学用书,新编著的教学用书应反映教学改革的新经验和科研成果,着力提高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四)凡获得学院审批同意列入出版或印刷计划的教材及自编讲义,视印刷数量及成本情况,学校可酌情参照国家有关稿酬支付办法给予适当报酬,具体实施办法由学院职能部门依学院实际拟定后提交学院分管领导专题会议确定。
三、教材的选用
(一)学院学生使用的教材,原则上应选用高等教育出版社、重点大学出版社、专业出版社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和教育部规划教材,确保所用教材符合国家有关评估指标。
(二)学院所开设的各门课程教材,由负责管理该门课程的系、部(包括学工部)负责选定。
(三)各系部要结合专业的调整,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高职类教材。同一专业同一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教材。
四、教材的征订
(一)学院每年6月预订秋季学期使用的教材,12月预订春季学期使用的教材。由教务科研处教材科负责给各系提供《教学用书汇编目录》以及各出版社提供的图书目录和出版信息,确保订购渠道的畅通。
(二)各系部要加强教材订购的计划性,按教学计划填写《订购使用教材登记表》。教务科研处根据各系部提供的汇总表,及时汇总教材名称、主编、版别、版次、数量等,编制合理的购书计划,经教务科研处领导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后,按照规定方式向中标书商进行采购。
五、自编教材管理
(一)对于确实没有合适的正式出版的教材可供选用的课程,教师可根据需要申请编写自编教材。填写《教师自编教材审批表》,并提交教材编写计划、编写大纲和至少一个章节的内容报课程归属教研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系部审查,并经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教务科研处组织教材工作委员审议批准。
(二)自编教材由教务科研处统一安排印刷、保管和发放。为保证课前到书,书稿的电子文档必须于开课前一个学期的期末交教务科研处。印刷量一般为1至2届学生用量。
六、教材日常管理
(一)教材入库必须严格办理入库验收手续。教材管理人员凭购书清单进行清点验收,签字后方能入库。如数目不符,品种不对,或有质量问题的,教材管理人员要及时反馈书商,调整后方能入库。
(二)教师教材由各系部安排人员统一领取。学生领用教材由各系部组织,在学期初以班级为单位到教务科研处教材科统一安排的地点领取。学生领回了教材因故退学、休学、留级或者转专业的,已购教材一律不能退换。
七、教材费用结算
(一)在校生教材费采用预收方式,每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交学费的同时由财务处统一向每位学生预收一定数额的教材费用。
(二)毕业时统一按照多退少补原则与学生进行核算。
本办法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执行。